上海博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2025-07-17

本规则最近更新日期:【2025】年【7】月【17】日

上海博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我们)重视并尊重投资者的个人信息,本《投资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协助投资者了解本公司处理投资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本公司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的措施。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本规则。

本规则将帮助投资者了解以下内容:

一、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二、   我们如何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三、   投资者的权利

四、   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五、   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六、   本规则如何更新

七、   如何联系我们

本公司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本公司致力于维持投资者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本公司承诺,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一、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一)    我们收集哪些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我们收集的投资者个人信息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1.       投资者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职务等身份基本信息;

2.       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通讯联络信息;

3.       风险测评结果、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投资经历等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程序相关的投资者个人信息;

4.       税收居民身份、纳税信息等相关信息;

5.       征信信息/诚信记录、违法违规信息等行业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核查所需信息(如需要);

6.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所需要的信息(如需要);

7.       各种告知、回访的录音、录像资料信息(如需要)

8.       公司拟建的基金查询网站/APP的用户登录信息(如需要);

9.       基金账户、银行账户等金融账户信息;基金份额数量、净值数据;

10.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转让、质押、冻结等基金份额交易数据以及相应的资金划付流转数据(含费用划付);

11.    投资收益分配相关数据;基金清算相关数据;

12.    其他本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所必要的信息或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处理的投资者个人信息。

需特别告知的是,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投资者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收集并/或处理前述投资者敏感信息是履行基金合同项下,资金划付、基金份额登记、估值、份额交易、费用支付、收益分配、基金清算等相关义务的必要,对投资者个人在基金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会产生相应的影响,但不对该投资者其他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    我们基于什么目的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我们对投资者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如下:

1.处理与投资者投资本公司产品或接受本公司服务相关的交易: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格投资者管理等基金募集阶段的法定义务;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及信息报送、投资者资料保管等法定义务;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认购/申购、信息披露及报送、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清算等;

2.履行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合规监控、合规检查、内部审计、违规调查、投诉举报调查等;

3.与投资者本人联系;

4.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三)    我们如何使用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在下列情形中使用(提供、传递、整理、加工、应用)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1.     为实现前述投资者个人信息处理目的而处理个人信息,包括:

(1)        为保护投资者的账户安全,将所收集信息用于身份验证、信息真实性校验比对、适当性匹配、安全防范、预防或禁止违法犯罪行为、降低风险、存档和备份用途;

(2)        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所进行的信息报送以及履行有关信息披露要求;

(3)        将投资者认购我们管理的任一私募基金产品中提供并授权的身份验证、适当性匹配等信息用于我们管理的其他私募基金产品所涉身份验证与适当性匹配程序;

(4)        用于数据统计以及进行测试分析、建模研究、效果分析等,并在不披露投资者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使用、对外展示统计结果;

(5)        为向投资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向投资者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或向投资者发出参加客户调研或投资者教育活动等投资者可能感兴趣的其他活动的邀请;

(6)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个性化的服务,并持续维护、改善、优化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对投资者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或将投资者的信息用于数据建模、数据画像,以形成更为个性化的服务或向投资者推送更适合于投资者的信息;

(7)        用于调查投资者提出的或与投资者相关的举报、投诉,用于调查与投资者账户安全相关的事项、调查投资者的违法或违约行为,以保护投资者、我们的其他投资者或我们的合法权益;对投资者进行信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私募基金托管机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提供基金托管、份额登记、信息系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服务,或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顾问提供与基金管理相关的专业咨询服务,由此将投资者个人信息传输、提供给该等私募基金托管机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处理;

3.     采取脱敏,去标识化等方式对投资者个人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加工,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个性、流畅及便捷的服务;

4.     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5.     在法律法规规定或取得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公开投资者个人信息;

6.     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存期限内对投资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存,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后对投资者的信息做删除处理。

在如下情形下使用投资者个人信息的,我们无需另行取得投资者的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投资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投资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投资者个人信息;

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投资者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投资者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我们要将投资者个人信息用于本规则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或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投资者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我们会事先征求投资者的同意。


二、   我们如何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采取合理、妥善的措施来保护投资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防止该等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要求各岗位员工,尤其是涉及投资者个人信息处理的员工严格履行相关保密义务;按最小必要原则控制相应的员工数量及授权范围;

2.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和授权控制;

3.       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匿名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4.       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各类个人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

5.       定期对投资者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进行合规审计;

6.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教育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

我们将尽力确保投资者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但因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如果因我们过错原因导致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最终引致投资者的个人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不幸发生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通过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向投资者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投资者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投资者的补救措施等。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   投资者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投资者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如下权利:

查阅个人信息、更正或补充个人信息、删除个人信息、改变授权同意的范围、获取个人信息副本、解释个人信息的处理等权利。

为了保证投资者前述权利的行使,我们建立了投资者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投资者可通过本规则第七条预留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及时提出个人诉求。

四、   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面向的投资者须为合格投资者,因而主要为成年人,不包含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五、   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确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在我们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措施,并获得投资者的授权同意后,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投资者使用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家/地区的境外管辖区,或者受到来自这些管辖区的访问。同时我们将向该等投资者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投资者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法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

该等境外管辖区可能设有不同的数据保护法,甚至未设立相关法律,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得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的足够同等的保护。例如,我们会请求投资者对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的同意,或者在跨境数据转移之前实施数据去标识化等安全举措。

六、   本规则如何更新

我们的投资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实际操作的具体情况不时进行相应变更。

未经投资者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投资者按照本规则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及时通知投资者对本规则所做的任何变更。

七、   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投资者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571-89705478联系邮箱:pr@bojc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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